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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五年清明节期间放假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5-03-24 浏览次数: 51


各院、部、处、室、直属单位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我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清明节期间放假三天,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。其中:4月4日(星期六)为法定公休日;4月5日(星期日)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; 4月6日(星期一)为4月5日(星期日)的公休日调休。

二、放假期间图书馆开放第二阅览室、电子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,开放时间为8:00至22:00。

三、放假期间第一餐厅、第二餐厅、第三餐厅、第四餐厅和清真餐厅照常供应三餐。

四、请各部门负责人在4月2日前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一次认真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。

五、节日期间,各校区安排总值班,负责做好各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六、放假期间学校各部门如需用车,请提前与学校后勤发展中心马衡同志联系,联系电话:13611699667。

特此通知。

上海工程技术大学

2015年3月24日